"表三”這些常(Chang)見(Jian)的分歧問題,是不是(Shi)也是你的(De)困惑呢[Ne]?-行業動[Dong]态[Tai]-山東鍍鉻-電(Dian)鍍硬[Ying]鉻-鍍鉻加工廠_沂水(Shui)縣祥光金屬表面精[Jing]飾有限責任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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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表三”這些常見的分歧問題,是不是也是你的困惑呢?

發布時間:2020-05-08 02:58:05 浏[Liu]覽 413次

為控制[Zhi]電鍍污[Wu]染物排放,保護生(Sheng)态[Tai]環境,2008年6月環境保護[Hu]部發布了《電鍍污染物排放[Fang]标準》(GB21900–2008),于2008年8月[Yue]1日起正式實施,至今已[Yi]10餘年。

GB21900–2008對适用範圍、排放[Fang]控制要求以及(Ji)監(Jian)測方法和要[Yao]求均作了要求,然而由于(Yu)對标[Biao]準理解[Jie]不同以及标準本身的欠[Qian]缺,在環境影(Ying)響評價、驗收[Shou]監測、企業自[Zi]測、日(Ri)常環境管理等标準[Zhun]實際使用過程(Cheng)中,對污染源應執(Zhi)行哪個标準,在哪裡設置監控點位,如何選擇間接排[Pai]放限值等問題[Ti]見仁見智,于是在标準的[De]執行和使用上産生了分歧。同[Tong]時基準[Zhun]排水量和(He)基準排[Pai]氣量鮮有使用,新的(De)電鍍污染物[Wu]監測方法标準不斷出現。

本文(Wen)通過深入分析常見(Jian)實際問題,探讨對GB21900–2008的正确理解,以[Yi]期為電鍍企業(Ye)執行标準、環境[Jing]管理和标準制(Zhi)修訂提供參考(Kao)。

01 GB21900–2008執行中的[De]常見問題(Ti)

1.實際使用(Yong)範圍超出GB21900–2008的規(Gui)定

GB21900–2008的“适用範(Fan)圍(Wei)”中規(Gui)定“本标準(Zhun)适用(Yong)于現有電鍍企業的水污(Wu)染物和大氣污[Wu]染物排放管(Guan)理”、“本标準也适用于陽極[Ji]氧化表面處[Chu]理工藝設施”;而在“術語和(He)定義”中給出的“電鍍”的定義為“利用電解方法[Fa]在零件表面沉積[Ji]均勻、緻密、結(Jie)合良好的金屬或合金層的過[Guo]程”,“陽(Yang)極氧化”的定義為“将金屬或合金的零件[Jian]作為陽極,采(Cai)用電解的方[Fang]法使其表面[Mian]形成氧化膜的過程。對鋼鐵零(Ling)件表面進行陽極氧化處理的過程,稱為發藍(Lan)”。

GB21900–2008的适用[Yong]範圍是指狹義電[Dian]鍍,同時規定(Ding)陽極氧化[Hua]工藝參照執行。需要指出的是,“發藍”的正(Zheng)确定義應為:“将鋼鐵工件[Jian]置于空氣中加(Jia)熱或進入氧化[Hua]性溶(Rong)液中,使其表面形[Xing]成非常薄的藍色氧化[Hua]膜。”由此可見,發[Fa]藍不屬于陽極[Ji]氧化,二者是完全不同的表面處(Chu)理[Li]工藝。

近年來我(Wo)國表面處理工業的(De)新工藝技術不斷發展。不采用電解(Jie)而通(Tong)過在溶液中[Zhong]添加還原(Yuan)劑,在零件表(Biao)面沉(Chen)積金屬或合金層的化學[Xue]鍍技[Ji]術[Shu]得到廣泛應用。生産企業隻(Zhi)有化學鍍,或是同時有(You)化學鍍(Du)和電鍍的情況都存在。

根據實(Shi)際情況,目前大部分化學鍍[Du]的企業已執行GB21900–2008。雖(Sui)然實際使用範(Fan)圍(Wei)超出GB21900–2008的規定,但是化學鍍(Du)污[Wu]染物的特[Te]點與電鍍污染[Ran]物較(Jiao)為接[Jie]近,同樣(Yang)含[Han]有(You)鎳、銅等重金[Jin]屬離子和[He]大量有機污染物,若繼續執[Zhi]行《污水綜合排放标準》(GB8978–1996),将對生态環境構成較大威(Wei)脅。

從污染控制角[Jiao]度和環境管理(Li)需要出發,化學鍍企業應參照[Zhao]執行GB21900–2008。

2.“車間或生産設(She)施廢水排放口”監控位置的認(Ren)定争議較[Jiao]大

GB21900–2008規定,總鉻、六價鉻、總鎳、總镉、總銀、總鉛、總汞等7類重金屬污染物(Wu)排放的監控位置設在“車間或生産設施[Shi]廢水排放口”,其他(Ta)類型水污染物排[Pai]放的監控[Kong]位(Wei)置設置在“企業廢水總[Zong]排放[Fang]口”。

由于GB21900–2008未明[Ming]确“車間或[Huo]生産設[She]施廢(Fei)水排放口(Kou)”的定義和具體(Ti)位置,因此實際使用[Yong]過程中對位置的認(Ren)定争[Zheng]議較大,實際的認定情況千差萬别。有的認定在(Zai)電鍍廢[Fei]水集中處理[Li]設施的總排(Pai)水口,有的(De)認定在電鍍企[Qi]業生産場所(Suo)或車間的邊界處[Chu],有的認定在特(Te)定污染物處理單元出口(Kou)。

對于(Yu)上述*後一種情況,監測因[Yin]子的執行情(Qing)況又有區别(Bie):有的隻在(Zai)特定污染物處(Chu)理單元後監測[Ce]該特定污染物(Wu),有的在特定污染物處理單元[Yuan]後監測7種重(Zhong)金[Jin]屬污染物。

監(Jian)控(Kong)位置的設[She]置對[Dui]污染物濃度監[Jian]測結果的達标判[Pan]斷影響很大(Da),排放同樣的(De)廢水,如果在[Zai]車[Che]間排放口監測不[Bu]達标[Biao],混合了其他種類的廢水後,在總排口監(Jian)測可能會達标。

電鍍屬于通用工序,存在(Zai)于不(Bu)同工業行業中(Zhong)。單純電鍍生産所産[Chan]生的污染物應視為某一車間或生産設施(Shi)産生的污染物,其排放口則(Ze)為車間或生産(Chan)設施排[Pai]放口。

“車(Che)間或(Huo)生産設施廢水排放口”監[Jian]測點位的設置目的是防止稀釋排放,設置的核心思想應是(Shi):在電鍍企業排放的電鍍生産(Chan)廢水[Shui]與其[Qi]他廢(Fei)水混合之前的(De)地方(Fang)為監[Jian]測點位。

另外,GB21900–2008的5.1.1條規(Gui)定“對企業排(Pai)放廢水和廢氣的采[Cai]樣,應根(Gen)據監測污[Wu]染物的種[Zhong]類,在規定的污[Wu]染物排放(Fang)監控(Kong)位置進行,有(You)廢(Fei)水、廢氣處理設(She)施的[De],應在該設(She)施(Shi)後監控”,因此,當有特定污染物廢水(Shui)分質處(Chu)理單元(Yuan)時,應在處理[Li]單元的出水(Shui)口處監測相(Xiang)應的污染物。

3.間接[Jie]排放限值控制要求[Qiu]缺失

GB21900–2008規定:“企業(Ye)向設置污水處理廠的(De)城鎮排水系(Xi)統排放[Fang]廢水(Shui)時,有毒污染物[Wu]總鉻、六價(Jia)鉻、總鎳、總镉、總銀、總鉛、總(Zong)汞在本标準規定的監控[Kong]位置執行相應的[De]排[Pai]放限值;其他污[Wu]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[Qi]業與城鎮污水處(Chu)理廠根據其污[Wu]水處理能[Neng]力商定或執行相關[Guan]标準,并報當地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。”

上述(Shu)規定未對間接[Jie]排放情況下的[De]“其他污染物”排放限值直(Zhi)接作出要求,而(Er)是采取由[You]企業與城[Cheng]鎮污水處理廠自行協商的方式确定排[Pai]放濃度。

GB21900–2008發布後,2009年環(Huan)保部制定并(Bing)發(Fa)布了《國家排放[Fang]标準中水污染物監控方案》(環科函[2009]52号),明确規定國家(Jia)排放标(Biao)準對一般(Ban)污染物要設置間接排放限值,要求按一定比例關系(130%~200%)增[Zeng]設,而對于公共污水處理(Li)系統難以有效去除的,應設置較為嚴格的(De)排放限(Xian)值。2010年以後制[Zhi]定的工業污染物排放标準(Zhun)中,絕大部分均明确規定了各類污染物的間接[Jie]排放限值(Zhi)。

實際執行GB21900–2008時,間接排放下的“其他污[Wu]染物[Wu]”排放濃[Nong]度的[De]确定各地自(Zi)由裁量[Liang]權較大,執行情況[Kuang]千(Qian)差萬别。

有的是直接執[Zhi]行GB21900–2008排放(Fang)限值,将直接排(Pai)放(Fang)和間接排放[Fang]等同起來,有的是選[Xuan]用[Yong]GB8978–1996、下[Xia]水道水質标(Biao)準(Zhun)或地[Di]方間接排放标準。

選用其他标(Biao)準作為間接排放标準時(Shi),部分“其他[Ta]污[Wu]染物”排放限[Xian]值超過GB21900–2008中[Zhong]“表2”限值的200%(見表1)。城鎮污水[Shui]處[Chu]理系統多以[Yi]A/O(厭氧(Yang)/缺氧−好氧工藝)、氧化溝、SBR(序批式活性污泥法)等生化法(Fa)為主[Zhu],這(Zhe)些工藝可[Ke]處理電鍍廢水中的(De)化學需氧[Yang]量(CODCr)和氨(An)氮,但不能處(Chu)理銅、鋅,在“其他[Ta]污染物”濃度較高的情[Qing]況下将電鍍廢水排入城鎮污水處[Chu]理(Li)系統可能會[Hui]造(Zao)成一定沖擊,且污染物(Wu)去除效果有(You)限。

4.基準排水量和基準排[Pai]氣量的操作性和适用性不強

GB21900–2008對多層鍍、單層[Ceng]鍍的單位産品[Pin]基[Ji]準排水量以及鍍鋅、鍍鉻、其他鍍種、陽[Yang]極氧化、發藍(Lan)等[Deng]不同(Tong)工藝的單位産品基準排氣量[Liang]進行了規定。

單位産(Chan)品基準排水量是指[Zhi]“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濃度[Du]而規定的生産單[Dan]位面積鍍件(Jian)鍍層(Ceng)的廢水[Shui]排放量的上限值”,單位産[Chan]品基準排氣(Qi)量是指“用于核(He)定廢氣污[Wu]染物排放濃[Nong]度而[Er]規[Gui]定的生産單位面積鍍件鍍層的廢氣排放量的上限值[Zhi]”。

當企業實(Shi)際[Ji]單位産(Chan)品排水量或排(Pai)氣量高于單位[Wei]産品基準排[Pai]水量或基準排氣[Qi]量時,需要将實際監測的污染(Ran)物[Wu]排放濃度折(She)算成單位産品[Pin]基準排水(Shui)量或基準排氣量下的污染物排放(Fang)濃度[Du],将折算後[Hou]的濃度與(Yu)GB21900–2008規定的污染物[Wu]排放[Fang]限值進[Jin]行[Hang]比較和判(Pan)斷。

當實際(Ji)單位産品排水[Shui](氣)量低于或等于單位産(Chan)品基準排水(氣)量時,可将監測結果[Guo]直[Zhi]接與排放限[Xian]值進行比較和判斷(Duan)。

實際操作過程中,各地環境(Jing)監[Jian]測部門幾(Ji)乎未對企業的實際單位面積産品排水(氣)量進行監測和(He)計(Ji)算,即未将企業(Ye)的實際單位面(Mian)積[Ji]産品排水(氣[Qi])量與标準值進(Jin)行對比,而是直接采用了污染物的分析監(Jian)測[Ce]結果,該指标(Biao)在(Zai)判斷達标(Biao)與否的實際工作中[Zhong]很少(Shao)發揮作用。

主[Zhu]要原(Yuan)因是該指标不像排放[Fang]量指标那樣直觀,使用(Yong)時需先得到(Dao)一定時期内的排水量和排氣(Qi)量數據以及相應時期内電鍍面積等基[Ji]礎數據後才(Cai)能進行計算。部分(Fen)類型電鍍産品(Pin)的面積核算較困難,如形狀特[Te]殊的螺絲、螺帽、手(Shou)表指針、鋼筆[Bi]等生産企業[Ye]在[Zai]計量時常(Chang)采用[Yong]稱重[Zhong]的方式,不以(Yi)電鍍面(Mian)積為計(Ji)量單位,即使在生産大型電鍍産品的企業(Ye)也很難做[Zuo]到每[Mei]種電鍍件均采(Cai)用(Yong)電鍍面積來計[Ji]量,因此要獲(Huo)得一[Yi]定時(Shi)期内電鍍面(Mian)積的基(Ji)礎數[Shu]據,有[You]一定難度[Du]。

GB21900–2008規定的(De)單(Dan)位産品基準(Zhun)排(Pai)水量和基準排氣量是[Shi]基于單(Dan)位面積電鍍件的排水量和排氣量,但是排水量和排氣量受鍍層層數、鍍層厚度等因素影響[Xiang]較大:鍍層層數多則清洗(Xi)次[Ci]數多[Duo],廢水産生量就增多;鍍層厚則電鍍的(De)時(Shi)間長,廢氣産生(Sheng)量就(Jiu)增多。

不同的(De)電鍍産[Chan]品在(Zai)同樣表面積下[Xia]的層數與厚度不[Bu]同(Tong),産生的廢(Fei)水或廢氣相差(Cha)數倍或數十倍以上的(De)情況很多,如[Ru]三層鍍與單層[Ceng]鍍的排水[Shui]量以及[Ji]鍍硬[Ying]鉻與鍍裝飾鉻的(De)排氣(Qi)量就差别很大(Da),僅憑[Ping]電鍍件[Jian]單位面積的(De)基準排水量和基準排氣(Qi)量來判定的(De)話不能适應和滿足現[Xian]實需要。

5.監測方(Fang)法标[Biao]準待更[Geng]新[Xin]

GB21900–2008在第2部分[Fen]“規範性引用文件”和[He]第5部(Bu)分“污染物監測要[Yao]求”中規[Gui]定了電鍍水(Shui)和大氣污染物的監測方法标準[Zhun],在“附錄A”“附錄B”“附錄C”和“附錄D”中對GB21900–2008發布時尚未出(Chu)台相關監測标準的鋁(水中)和硫酸霧的監[Jian]測方(Fang)法進行了規(Gui)定。

GB21900–2008規定總鎳[Nie]的監測(Ce)方法(Fa)标準有《水質鎳的測定丁[Ding]二酮肟分光光度法》(GB/T11910–1989)和《水(Shui)質鎳的測定火焰原子吸(Xi)收分(Fen)光光度法》(GB/T11912–1989),這兩種方[Fang]法的*低檢(Jian)出濃[Nong]度分别為[Wei]0.25mg/L和0.05mg/L,測定範圍分别為0.25~10mg/L和0.2~5mg/L,不能滿足GB21900–2008的“表3”中總(Zong)鎳排放限值0.1mg/L的測[Ce]定要求。

目(Mu)前執行“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”的地區,一部分采用GB/T11912–1989标準,檢出即視為超标,另一[Yi]部分則采用可測定總鎳0.1mg/L的石墨爐法[Fa]或ICP–MS法。

GB21900–2008發布至[Zhi]今,已有12項适[Shi]用範圍與之匹配的水和大(Da)氣污染物[Wu]的(De)監測方法标準出[Chu]台,其[Qi]中就有能測定總鎳0.1mg/L的方法标準(HJ700和[He]HJ776),也[Ye]有(You)測定廢水(Shui)中的鋁以及廢(Fei)氣中[Zhong]的硫(Liu)酸霧的[De]檢測(Ce)方法,如圖二[Er]。

02 建議

(1)化學鍍污(Wu)染物的排放參照GB21900–2008執行(Hang)。

(2)“車間或(Huo)生産設施廢水排放口”監測點[Dian]位應設置在(Zai)電鍍企業排放的電鍍生産廢水與其他廢水混合之前的地方[Fang]。

當有(You)特[Te]定污染物廢水分(Fen)質處理單元時,應在(Zai)處理(Li)單元的出水口處監測相應(Ying)的污染物(Wu)。

(3)在電鍍工業排污許可證[Zheng]申請與核發技術規範[Fan]以及自行監(Jian)測(Ce)技術指南等與[Yu]GB21900–2008執行相關(Guan)的管理文件中,應要(Yao)求必須進行實際(Ji)排水(Shui)量和排(Pai)氣量的監測,換算成[Cheng]單位産品的排水量和排氣量後與基準排(Pai)水量和基準排氣量比較,強化該指标(Biao)的使(Shi)用。

電鍍企業在[Zai]統計電鍍産量時,應[Ying]進一步規[Gui]範統計方法,并[Bing]做好相應的台賬記錄。環保部門在[Zai]環境監管(Guan)中應加強使用該指标,以便更(Geng)好地推動(Dong)标準的執行。

(4)在修訂GB21900–2008時,對适用範圍及(Ji)相應的排放限值進行研究,将化學鍍(Du)納入其中,将“陽極氧化”的(De)定義修改[Gai]為“在陽極金屬(Shu)表(Biao)面[Mian]覆蓋具有較好的保(Bao)護性、裝飾性或功能[Neng]性覆[Fu]蓋層的電(Dian)解氧化過程”,并增加“發藍(Lan)”的定義。

進一步明确(Que)“車間或(Huo)生産設施廢水排放口[Kou]”監(Jian)控位置(Zhi)的說明,并研究細[Xi]化不同工藝下(Xia)的單位(Wei)産品基準排水量和基準排(Pai)氣量的數值(Zhi)。另外,可參考《污水排入城鎮下水道水質(Zhi)标準》(GB/T31962–2015)以及(Ji)相關工業(Ye)污[Wu]染物排放标[Biao]準,結合電鍍廢水特點,研(Yan)究制(Zhi)定“其(Qi)他(Ta)污染物”的間[Jian]接排放限(Xian)值,CODCr這類可生化[Hua]指标在現有(You)直接排放限值基礎上适當放寬,銅、鋅等重金屬污染[Ran]物指标與現有直接排放限值一緻或選(Xuan)取較小的放寬比例。還要根據[Ju]新發布的污染(Ran)物監測标準,更新“規[Gui]範性引用文件”和(He)“污染物監測要求”這兩(Liang)部分中的内[Nei]容,并删[Shan]除“附錄A”“附[Fu]錄B”“附錄C”和“附錄D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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